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盐池县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主动融入。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融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把加强对税务机构改革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为近期工作重点。
二是超前谋划。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各司其职,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改革改制落实到位。严防死守、盯紧盯牢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
三是强规明纪。持续查纠“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树牢纪律意识。对内要求各部门认真开展纠“四风”自查自纠以及“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对外开展征管体制改革纪律执行情况纳税人走访活动,从税务干部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听取纳税人对在征管体制改革中纪律执行情况及工作上的意见建议。
四是执纪监督。加强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杜绝改革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五是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明税务机构改革纪律,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局党委按照《条例》的新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支部按照《条例》要求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监督,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时时对照检查,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机构改革前夕,纪检组召集纪检监察干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工作纪律强调会,对机构改革期间的工作纪律作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强调,分管局领导与每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签订了《工作意向承诺书》,同时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掌握干部思想状况,便于县局党委及时了解全局人员思想动态。
六是树牢规矩。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常态化,进一步树牢规矩意识。时常提醒各部门管好自己的人,履好自己的责,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做好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经常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并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形成遵规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牢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