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预付卡的费用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 2018-06-02 09:49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购买预付卡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但是需要结合其他凭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成本、费用所属期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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