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现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3月6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