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寺堡区税务局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摆在突出位置,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税收工作、税务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以税务人的担当,税务文化的引领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先后获得“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创建示范机关”等荣誉。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定期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实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亲自协调,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四”政治学习、制作宣传标语、丰富展板内容等形式和载体,引导干部职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干部“分内事”。
二是扩大宣传,提升落实民族团结政策水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始终坚持将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日常教育的培训内容,纳入年初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不断拓宽教育宣传渠道,坚持常抓常新,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的抱在一起”。
三是丰富载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以职工之家为依托逐步完善民族团结氛围营造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在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同时灌输民族团结理念。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助残公益,用税务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上的“光”和“热”辐射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四是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民族地区发展水平。把税收工作融入到支持地方民族经济发展大局中,坚持依法治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额,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做文章,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传脱贫政策、助力特色产业发展、捐款捐物,真心真情“真扶贫”。结合税收征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贡献税务力量。(供稿: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