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聚顺庆商贸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自2019年9月18日起,对你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与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附件所列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公司见此公告后及时到我局签收附件所列文书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417室
联系人员:可江红 孔明星 严明韬 吕冠琴
联系电话:0954-2041263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