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发布时间 : 2019-09-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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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答: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了简化,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即申报表主表和附列资料(一)、(二)、(三)、(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不再需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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