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2200455005078J/2020-0011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固原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1-16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6 15:38 来源:固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固原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固原市税务局)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特别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新机构挂牌成立以来,新的门户网站上线后,固原市税务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慎”字当先,行稳致远,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2019年,面对征管体制改革后人员调整和机关内设机构职能的变动情况,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部门职责进行调整,专人负责,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纳税服务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二是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堂、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电视问政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取得良好效果;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类及单位人事任免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固原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三是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四是确保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上各类留言办理及时到位。明确专人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局长信箱的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自接到办理单开始,分类处理留言,对于咨询类留言采取直接与相关科室对接的方式,争取1个工作日办结;对于举报投诉类留言,经纳税服务科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发后,转办相关部门(单位)并确定回复时间,及时电话联系留言人,说明办理情况,争取留言人理解;对邻近办理期限的工单加强督促,提醒办理单位主动与纳税人沟通联系,防止引发社会舆情发生。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9年底,固原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总订阅数234个,信息发布量198条;微博关注量222个,信息转发量1213条。本级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18条、网站访问量达12554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固原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2020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贴近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相关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三是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的前提下,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条例》及相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告知信息查阅地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首页底部“市局频道”选择“固原”进人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固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联系(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路康泰医院斜对面,邮编:756099,电话0954-2036821,传真:0954-2032701)。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