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515Q/2020-00193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永宁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20 17:35 来源:永宁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宁县税务局(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迎宾大道2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4008,传真:0951-8024008)。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党委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内各单位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深学透培训内容。

(二)落实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宁夏区税务局《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送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对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做好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并全部在综合办公系统中进行流转,实现了电子化和痕迹化管理,压实了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的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多载体发布。按照宁夏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永宁县税务局不设置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获得”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等载体,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188户,非正常户公告218条,欠税公告39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001条,委托代征公示6条,行政许可648条,行政处罚1446条,政府采购信息5条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6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44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656756.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二是除明确规定公开时限内容以外,日常政务工作公开存在不够及时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永宁县税务局下一步将按照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上下功夫。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责任部门,增强公开时效,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增强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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