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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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进税务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总订阅数21246个,信息发布量1056条;微博关注量1410个,信息发布量1606条。各级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830条、网站访问量达2107554人次。通过各类新媒体推送“减税降费”相关宣传信息500余篇;编印社保费专项宣传辅导资料10多万份。制作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201个,更新网站涉税表证单书297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宁夏区税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分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紧扣重点事项,深化主动公开

宁夏区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制发《2019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征管服务创新举措解读,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办税流程等。

一是强化税费政策宣传。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在网站等平台公布并做好税收法规库同步更新。2019年,发布最新政策文件109条,政策解读53条。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创新宣传载体,实现税收宣传辅导立体化覆盖。

二是加强征管服务措施公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 马上办”政务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放”到位、“管”得住、“服”得好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通过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版电子税务局、明确纳税申报期限等重大修订事项及改革措施6项。2019年,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种类由2018年的23种提升到54种,受理纳税申报量同比增长24.03%,户数同比增长了19.46%。发布走逃失踪纳税人欠税公告4期,涉及514户纳税人,欠税金额共计2.6亿元。

三是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公开。2019年,共立案检查企业46户,均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检查证,主动表明身份,同时对检查结果工作底稿由纳税人书面确认,接受纳税人监督。对全区稽查部门查处的246起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稽查案件信息进行了公布,并将上述案件信息推送至包括自治区发改委在内的20余个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同时,还将34起公布满两年的案件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中撤出。

四是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共组织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10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其余均为协办件;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提案9件,均为协办件。协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于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并向牵头主办单位函复了协办意见。主办的56号建议于8月底前办理完毕,并当面向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答复。

五是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下,发布全区41个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信息42条,原地税系统30个预算单位2018年决算信息35条。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格式规范、内容细化。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9年制定下发《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情况,进一步提高机关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2019年,公开招标公告57条,中标公告52条,其他采购信息17条。

(三)积极主动作为,规范依申请公开

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重要决策执行公开质效。

一是完善申请方式,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持续升级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形成当面、信函、传真、网络等线上线下全天候多类型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确保答复严谨规范。

三是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办理实效。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及时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效。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全年共接收依申请9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2件,网络在线申请7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条例》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100%。

(四)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审核机制,明确公文拟制要求,明确公开公文发布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不断提升发文质量。

二是修订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三是按照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市县税务机关制定公开标准目录,在门户网站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是制定《微博管理办法》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运维,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五)抓好平台建设,强化公开载体

一是规范网站新媒体建设。按照税务总局下发的《省税务局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要求,统筹开展全区税务网站清理整合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功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监督职责。坚持移动优先原则,加大了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2019年,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在减税降费栏目发布优惠政策69条。

二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持续开展12366知识库的建设、推广、应用工作,不断加强智能化咨询体系建设,为全系统税务干部职工提供口径统一的涉税(费)知识查找平台。定期录制《税收连连看》,对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减税降费类问题进行连线解答30期。

三是研发推广“获得”宁夏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综合服务平台,将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通过“获得”平台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六)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二是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邀请行政相对人和行业协会、商会座谈等相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成立了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起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反馈回访、监督考评等一套完整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19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1次,对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从事政务公开及网站、新媒体工作的12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先后派2名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在长沙、无锡等地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项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0

16046882.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0年,宁夏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深刻认识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政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加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探索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对新政策、新规定等,定期用专栏、专版的形式在媒体上刊登,提高公开效应。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完善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完善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务信息,请登录宁夏区税务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夏区税务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1号,邮编:750002,电话:0951-5695165,传真:0951-504505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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