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2300MB151664X8/2020-0003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1-09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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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人和路,邮编:755299,电话0955-6011565,传真:0955-60117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体系,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税务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不断提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要公开情况

2019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宁夏区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将各类相关信息推送给纳税人,共计转发1000余条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纳税服务类信息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公开信息1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没有接到依申请请求。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申请方式,确保渠道顺畅。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

二是强化培训学习。组织对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政务公开专干开展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从办理程序、沟通协调、答复规范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持续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业务的能力。

(三)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根据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二是按照宁夏区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在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的要求,动态更新信息,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抓好平台建设,强化公开载体

按照宁夏区税务局要求维护更新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内县级局信息公开各基层目录,由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及信息公开,拓宽纳税人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成立以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方面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舆情管理机制。主动宣讲解疑惑。通过转载官方发布、权威发布的方式,多渠道让社会公众和广大自然人纳税人知晓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等改革相关内容。二是舆情分析明走势。开展舆情数据分析,准确研判舆情走势,掌握应对主动权,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三是提升服务意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19年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0年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认识,增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内容,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形式,强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工作群、获得平台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

(四)健全机制,促进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公示制度。各部门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完善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暂时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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