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税务与环保密切部门协作 齐抓共管环保税污染源
发布时间 : 2020-10-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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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固原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摸清全市环境保护税税源底数,厘清污染源征收管理情况,固原市税务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以查代训、以查促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税污染源专项核查工作,切实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截至目前,共核查确认新增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户,环保税税源较核查前增长了56.52%,助力“加快推进山绿与民富共赢,建设美丽宜居新固原”发展战略快步迈进。

将宣传培训,营造专项核查氛围。充分依托网络自媒体、税务部门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环保税污染源专线核查工作,充分营造核查氛围,不断提升环保税纳税遵从意识。主动联合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化业务培训和交流,持续开展环保税政策法规辅导解读,为污染源专项核查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制发方案,拟定核查操作步骤。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全市环保税征管实际,联合环保部门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税税源比对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节点任务和工作步骤,督促各县(区)局逐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税源核查工作。

案头筛查,明确实地核查名单。以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获取的污染源信息为基础,结合收集整理的纳税人征管数据,开展多方比对分析,严格按照区局要求,剔除不属于环保税纳税人、注销户等无效数据,梳理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差异数,最终明确开展实地核查户数。

建强机制,结合实际确认户数。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以两部门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税种管理人员、税源管理人员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联合核查组,专岗专责,分工协作,结合污染源实际管理情况确定需实地核查户数。

联合入户,全面开展实地核查。联合核查组深入污染源实地,从排污企业的污染源、排放量,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违规享受减免、征收管理是否有效等方面入手,重点核查认定,同时出具核查工作底稿,由生态环境、税务和核查对象三方签字盖章确认。

总结经验,分类处理核查情况。专项核查结束后,联合环保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完成资料收集、文书整理等工作,及时交互和报送相关报告和报表,同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后续环保税源管理工作中按照专项核查结果分类应对处理,持续强化环保税税源管理。(刘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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