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恢复开放。经营主体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做好景区场馆、游乐设施、交通车辆等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严控游客流量,严防人员聚集。游客进入景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信息码或健康通行卡。
二、原州商贸城和各影院、健身房、咖啡馆、宠物店,在做好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恢复开放,严控顾客流量,严防人员聚集。顾客进入上述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三、农村集贸市场(含牲畜交易市场)在落实好摊位清洁消毒、经营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客流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但不得举办促销活动,严防人员聚集。场内垃圾要及时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全面实行健康信息码和健康通行卡制度,除湖北以外其它省区和区内来(返)固人员,凡持有绿色健康码或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查验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各交通检疫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小区要全部放行。
五、市域内各乡村管控点全部撤除,农村居民自由出行。
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