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4-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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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宁税函【2020】3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资金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通风与空调系统增设,电梯更换,室外地面维修改造。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一确定中标人。

2.3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须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不得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网上打印的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9日18:30时之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获取保证金账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379565451,固定电话:0952-2688747。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9:00时。

5.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联系人:宁宁

联系电话:0952-401111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753000

联系人:唐静

电话/传真:0952-3811352

电子邮箱:1178726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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