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表》 | 2份 | 税务机关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
【办理渠道】
1.电子税务局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
3.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自治区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办税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