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豫浦标牌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4120057488366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稽罚告[2019]33058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案件审理科(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17号1607室签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稽罚告[2019]33058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宁税稽罚告[2019]3305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