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递延纳税”当好稳外资“助推器”
发布时间 : 2020-09-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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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武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由于我是台湾省人,对大陆的税收政策不是很了解,本以为会错过很多大陆的税收优惠政策,实在没想到,税务局主动联系我上门进行相关政策的辅导,尤其是这次的‘纳税递延’政策,稳定了我们投资的信心,来年我还准备持续扩大投资,税务局真真正正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啊。”宁夏巨皇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张家毓如是说。灵武市税务局深入辖区内外资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三项举措做好递延纳税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

一是点对点政策解读。灵武市税务局税务干部对辖区内的外资企业的境内负责人、股东和财务人员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享受政策的条件、报税要求、特殊情况进行了细致解读,现场解答投资方在华投资享受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协定等问题。通过对所有外资企业采用这种点对点政策解读,第一时间让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了政策内容。

二是面对面业务辅导。根据初期建立的辖区内外资企业清册,对辖区内外商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底数做到心中有数,逐户辅导企业递延纳税政策,了解企业对利润分配情况,采用微信群、QQ群、钉钉群、短信、电话、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元化媒介发布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并开转个性化辅导,确保辖区内外资企业对该项政策应知应会,应享尽享,宣传辅导的外资企业覆盖面达100%。

三是实打实后续管理。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是我国鼓励非居民在华投资的重要举措,灵武局积极响应国家外资发展要求,强化对外资企业的后续管理,对企业是否发生股权转让,是否有清算补交递延纳税税款的情形进行认真核定,进一步拓展对境外母公司的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发挥递延纳税政策的重要作用。(魏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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