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发布时间 : 2020-09-23 17:01
浏览统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注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