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0-09-2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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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八条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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