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税务局关于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9-3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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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办公室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税务文化建设,充分展现新时代税务风采,经宁夏区税务局系统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区税务系统举办“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工会委员会、宁夏税务系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夏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宁夏税务系统摄影协会。

二、活动主题

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四力”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主题,集中展示具有典型和代表意义的税务实践,生动反映全区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展现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税务铁军风采。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

四、有关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6-10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限10件。

2.投稿者上传摄影作品时,需按“真实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作为文件名填写。

3.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接受创意类作品。

4.图片说明须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信息等应附在作品文件里,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5.本活动所有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投稿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版权归宁夏税务系统摄影协会所有,宁夏税务系统摄影协会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二)报送途径

投稿可采取组织推荐和自由投稿两种。各市、县(区)税务局原则上报送作品数量不少于10幅。

投稿作品请发送至邮箱shuiwukuaixun@126.com,打包发送并注明“税收带来家乡美”字样。

(三)征稿对象

全区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全区摄影爱好者。

(四)报送要求

各市、县(区)税务局及区局直属单位工会于12月1日上午11时前将征集作品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奖项设置

税务系统外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税务系统内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10名、优秀组织奖3名。

获奖者将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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