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税务局积极开展残保金新政宣传
发布时间 : 2020-09-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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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武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确保“残保金”最新政策落到实处,灵武市税务局就残保金新政的申报期限,缴款期限等变化,积极开展辅导与宣传,力求做好政策解读与申报缴费相关的辅导工作。

积极宣传,扩大覆盖

办税服务厅在显著位置张贴残保金新政公告,在LED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残保金宣传资料,导税台设置专门咨询窗口,安排业务骨干为有需求的纳税人答疑解惑。税务分局通过微信、钉钉等方式全方位下发残保金新政征缴通知,为纳税人梳理政策变化要点,并公开服务电话为纳税人提供申报方式、流程等个性化咨询服务,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动态。

实地走访,有问必答

灵武市税务局农场分局残保金政策辅导分队深入走访辖区企业,对纳税人的提问做到有问必答。

“请问单位多少人以下就不用交残保金了?”“今年残保金的征收期是一直到年底吗?”走访中,灵武市杏林医院的办税人王晓艳急切的询问税务干部王嘉龙,想尽快了解政策变化。

“您好,根据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分局干部王嘉龙回答。“政策规定的职工人数是包含30人的,今年残保金的征期到12月31日截止。”分局长李向义又补充道。走访的税务干部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的解答,并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折页,确保纳税人了解今年残保金征收方式及年审资料变化。

截至目前,灵武市税务局通过“线上”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共计40余次,“线下”走访纳税人20余户,发放纳税资料、宣传折页30余份。灵武市税务局将继续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残保金的政策解读与宣传辅导,确保今年的残保金征管工作有序开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政策好处。(王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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