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泾源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1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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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泾源县税务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香水街6号,邮编:756400,电话0954-5011609,传真同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泾源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税务系统和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体系,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税务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不断提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要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业务类信息(重点领域)0条,政策法规0条,政策解读0条,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115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1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0条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秉承“件件有回应、件件必回应”的原则,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不断规范答复程序,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全年共接收依申请0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0件,网络在线申请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0起。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不断强化。把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与税收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组织体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不断推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推进落实具体措施,有力的保证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公开事项,对办税程序、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违法处罚、对纳税人处罚结果和依据等进行了全面公开。

(四)强化平台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相应模块进行公开发布,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五)加强监督保障。对政务公开内容设置专人专岗,监督内容公开合法和合理性,对网站错敏词及时更正、维护政务平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更新最新税收工作动态,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

三是着眼需求,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自觉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围绕最新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大宣传公开力度,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

四是完善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泾源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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