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税务局加强合作共治切实堵塞征管漏洞
发布时间 : 2021-01-18 09:28
浏览统计:
来源:灵武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1月5日,灵武市税务局接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知,自然人杨晟以我局管户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资质,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收购超出该公司营业范围的废油桶,造成油污污染,收到乌审旗环境保护局《乌环罚(2017)22号》处罚决定书。区局要求我局与环保部门加强合作共治,做好此次事件的调查复核工作。

我局积极按照区局要求,携同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对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复核工作,通过手工监测与在线监测数据,推算出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存在误差,导致环保税额也存在误差。该企业2018年1-4季度和2019年1-2季度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推算出环保税额为18170.25元,手工监测数据推算出的环保税额为10485.28元,差额7684.97元,补缴税款9077.77元,加收滞纳金3956.65元,2020年3季度计算环保税时,存在单位换算问题,企业已完成补缴和整改。

通过此次复核事件,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共治,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靶向复核,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继续发挥环保税绿色效应。(魏琪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