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服务精准及时 首份电子专票抵扣成功
发布时间 : 2021-01-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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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1年1月14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辖区的景丰(宁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成功申报抵扣了宁夏地区接受的首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标志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已正式使用。

2020年12月22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过网格化监控发现辖区企业景丰(宁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江苏某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该局专票电子化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跟进落实网格化服务处理,并专门安排局电子化试点辅导小教员协同网格化服务人员共同为纳税人进行面对面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正确掌握电子专票的查验方式、下载保存、勾选抵扣、申报等各个环节,使纳税人在一月征期顺利完成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宁夏地区将于2021年1月21日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电子专用发票。目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除了做好对受票方的辅导培训外,还采取多项举措,为即将推行的新办纳税人试行专票电子化做好准备。

一方面在办税服务厅的税法公告栏、电子屏大力宣传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2号公告,同时将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印制成册并发放,提升纳税人对专票电子化的认可度、遵从度,为全面推广推进专票电子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另一方面由货劳部门牵头,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用发票电子化辅导小组,开展自学与集中辅导。再由小组人员负责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点对面的学习培训,保证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培训内容无死角,参训人员全覆盖,确保税务人员全面掌握专票电子化的操作技能,确保推行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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