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515Q/2021-0005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永宁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0 17:34 来源:永宁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网站。网址为(/col/col11238/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迎宾大道2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4008,传真:0951-80240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党委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和宁夏区税务局2020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点》,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宁夏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永宁县税务局不设置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策,第一时间通过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获得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发布,同时注重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围绕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方式,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提高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认真落实宁夏区税务局《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增强税务网站与新媒体政务公开功能。加强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提升政务信息在线服务水平。做好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构建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调度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明确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总体工作安排,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5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时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督力度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有待持续加强。

2021年永宁县税务局将在区、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广利用新媒体,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宁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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