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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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富平街519号,邮编:751100,电话0953-2036503,传真:0953-2036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宁税办发〔2020〕3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拓展载体支撑,加强信息发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将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税收行政权力清单、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为公开重点方向;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办税流程、优化服务措施、涉税咨询途径等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税收动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减税降费、个税汇算、复工复产等社会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使公开内容与纳税人需求趋于一致、与社会需求趋于一致。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 。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及时发布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通过现有渠道与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结果等信息。 二是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内、外网规定栏目下主动公开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的税收政策措施,三是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 。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分片区分批次将税务行政处罚的结果、违法事项、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监督。 四是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税法宣传月及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或告知纳税人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以及申请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便于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 通过门户网站、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城乡社保统筹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及时推送与广泛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服务措施,享受优惠便利。五是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主动公开税务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积极开展门户网站人事信息公开,提供人事任免信息和领导专栏信息。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具体包括采购制度、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管理,在系统门户网站提供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受理专项申请,在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有关费用。 

(四)平台建设。一是深化办税服务厅智能化建设。依托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两权”公开专栏、咨询窗口等平台,以最直接的方式,方便、快捷、有效地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二是拓宽税收宣传融媒体渠道。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税务发展的做法措施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深入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既用好传统媒体,又拓展网上平台,整合税收宣传资源、扩大税法宣传范围,主动将践行“四力”、促“六稳”抓“六保”的特色做法、长效措施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行业、地域、时代特点的主题宣传活动。紧扣纳税人信息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积极开展“网上答疑”、“在线咨询”等活动,增进税企交流沟通,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设。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各方主体、和谐征纳关系、增进理解支持、打造法治税务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做好研讨、分析、应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规范闭环管理。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为凝聚政务公开工作合力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15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18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2021年利通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强化保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税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加大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责任意识,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立足点,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为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转变观念,依法依规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三)创新思路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拓展思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融媒体信息化优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延伸。持续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系统和地方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措施、税收改革举措及实施等情况,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内容,正面引导舆论,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税收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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