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11MD1595669P/2021-00066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1-21
发文字号: 文  种: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1 09:20 来源: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ningxia.chinatax.gov.cn/yinchua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金凤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万寿路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阅海路33号鸿丰大厦A座8楼,邮编:750004,电话0951-8591700,传真:0951-8591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要公开情况

2020年,金凤区税务局依托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1217户,非正常户公告3条,欠税公告9039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3947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9258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2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0条 。

累计向宁夏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推送信息130条,被采用96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了依申请公开1条,系个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搞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认真学习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以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做好涉税工作信息公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等方式,网站依托银川市税务局网站,及时发布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机制,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金凤区税务局2020年绩效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纳税人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74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4

176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正,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及纳税人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纳税人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四是注意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凤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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