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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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65号,邮编:750002,电话0951-50875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税办发〔2020〕34号)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主要公开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按照区局要求,不设置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宁夏税务“获得”平台及企业微信群发布各类信息410 条。受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案件 15个,全部按期回复结案。

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统筹安排,本局只负责处室动态模块信息的维护,其他信息公开事项均由本局提出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相关处室审核后公开发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完善申请方式,确保渠道顺畅。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提高时效性。三是加强归口管理工作,确保答复合规。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2020年,本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加强公开管理,落实执法公开事项

一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全局充分认识事前公示的重要意义,强化事前公示,确保税务执法透明,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在公示栏、办税服务厅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主动公开执法主体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执法流程图。

2020年,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 3户次,公示签订委托代征资格信息15户次,其他事项未涉及。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公示行政诉讼案件2户次。

二是强化办税服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办税信息。建立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开税务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主动公开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名单、公开纳税人办税流程图,让纳税人对所有事项办税流程一目了然。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税务执法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而引起公示信息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公示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获取执法信息。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运用获得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开展“防疫情,助复产,优环境”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改革和相关政策,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四)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规范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运维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在处室动态上定期更新,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拓展与纳税人沟通渠道。通过宁夏税务“获得”平台,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及时回复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于减税降费政策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重要税收改革,通过公示栏、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专题讲解等,推动税收政策贯彻落实。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340
行政强制0+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229239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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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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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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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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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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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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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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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第二税务分局作为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大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涉及,造成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处室动态更新不够及时。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丰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及时更新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中的新闻动态、工作交流、税务文化等栏目,将日常推进工作中,总结提炼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通知、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及时发布,将广大干部职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优秀文学作品、摄影等图片类作品在税务文化栏目展示,展现干部的风采面貌。

(三)扩展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性。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媒体网络。通过“钉钉”获得平台,对新政策、新规定等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平台及时发布,扩大受众面,提高公开效应,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三是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全面落实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坚持服务导向,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针对普遍性和共性问题统一制定发布答问口径,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关切。

(四)健全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办公室专人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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