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税务局推行“三不”原则 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
发布时间 : 2021-10-1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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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贺兰县税务局进一步精简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积极推行“不擅自增加、不拖延办理、不超时办结”的“三不”工作原则,为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提供“套餐式”服务,大大压缩企业清算注销办理时间。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贺兰县税务局共受理税务注销647户,其中一般注销26户,即办注销621户,即办率达到95.98%。

一是不拖延办理,做到限时办快注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税务注销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点和精神,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导税台预审分流和税务工商登记注销联办专窗两项举措,最大限度缩减纳税人等候办理时间,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简易注销办理率达到86%。

二是不擅自增加,做到减资料能容缺。加强前台服务和后台征管的衔接机制,实施“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对已进行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对办理过涉税事项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即时办结并出具清税文书;对资料不齐全的纳税人,实行灵活审批先办后补,填写告知承诺书后即可享受即办服务,其余资料留存备查或限期补正,实现了提高效率和方便办税的双赢。

三是不超时办结,做到缩流程优服务。加快推进税务信息互通互联和共享融合,与工商部门共同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等方法简化涉税事项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事项,对老弱病残孕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对存在未按规定系统外受理、流转等方式擅自延压受理、人为调节规避办结时限等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和纠正。(杨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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