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2126MB1595755N/2021-02646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文机关: | 盐池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8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局内各部门(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2021年10月13日决定:
文 娜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职务;
闫 晗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建工作股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职务;
张 思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刘娟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左春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以上任职人员中,张思、刘娟娟、左春娟试用期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