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税务局2021年12月份局领导接待日安排
发布时间 : 2021-12-0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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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畅通纳税人和税务干部问题意见反映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各方问题建议,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实行每周局领导接待日制度。现就2021年12月份局领导接待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具体安排

接待时间

接待领导

职  务

接待地点

12月3日

15:00-17:00

王豫青

党委委员

副局长

信访接待室

12月10日

15:00-17:00

韩振平

党委委员

副局长

信访接待室

12月17日

15:00-17:00

于  洋

党委委员

纪检组长

信访接待室

12月24日

15:00-17:00

张  晔

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

信访接待室

12月31日

15:00-17:00

贺满国

党委委员

总经济师

信访接待室

二、接待的主要内容

(一)现场接待来访群众或纳税人投诉举报、咨询。

(二)预约接待已来信群众。

(三)批办重要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建议。

(四)专题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接待领导和部门要耐心细致做好来访群众的疏导和思想工作;凡属于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引导来访群众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合理反映诉求,保证接待日工作有序进行。

(二)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凡能够近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对属于基层单位的事项,交由主管单位办理,并限期反馈情况;对时间较长、事由复杂的重大事项,由局领导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意见。

(三)办公室根据当日接访事项,通知相关部门参与接待,参与接待部门要认真做好接待记录。接待日后,由接待领导牵头,接待部门对交办、转办的来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将落实情况送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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