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税务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 : 2021-12-1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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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7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上获悉,银川市税务局荣获“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银川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普及税收政策法规、树立法治税收观念、公平公正公开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目标,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一是讲担当强责任,多方面做好组织保障。成立“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普法责任,切实做到普法工作的部署、措施、监督和总结“四落实”;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日常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整改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2016年来,共召开普法工作专题会议200余次,安排检查督导普法工作300余次,解决问题1000余个,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并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知识学习读本》等书籍1580本,保障了普法活动开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外公开政府信息21821条,通过“12366”纳税服务咨询电话,对外提供税收政策法律咨询,并通过邮箱、微信、网站等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畅通与群众交流渠道,全力确保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重形式看实效,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LED宣传大屏和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长期宣传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保密法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教育。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30余次,送法下乡活动513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8万余条,开展纳税人学堂112场次,刊播税法新闻1000余篇,印制各类宣传海报和折页45万多份,制作各类宣传展板136块,税法宣传车跑遍了辖区整个乡村和集市,有效扩大了税收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结合党建活动,采取专家讲座、局党委书记讲党课等多种途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年来,共组织各类普法教育培训讲座150余期,参与人数5.5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市局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金凤区税务局、贺兰县税务局,均被自治区税务局和自治区法制办联合确定为“全区税务系统法治示范基地”;贺兰县税务局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表彰为先进法治文化示范基地。银川市税务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目前所辖的七个县级局,其中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区文明单位6个。

三是严制度抓执行,全方位规范税收执法。先后推出导税、延时、预约、免填单、同城通办等38项服务措施,简化简并报送资料1200余种,取消税务证明35项,推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1大类148个,纳税人办税时间平均压缩至10分钟以内,实现了75%以上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和涉税业务网上全程办理,开发了互联网预约取号系统,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建设9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服务不打烊。积极开展税银合作,共为1198户小微企业申请到免抵押、免担保贷款5.6亿元。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从2016年到2020年底,累计减免税费421.7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积蓄了新动能、注入了新活力。严厉打击虚开偷逃行为,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打发票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以来,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四部委“双打”专项行动,成功破获“12.05”、“5.21”等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挽回税收损失。(卢晓旭   高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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