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2100MB15479567/2021-00213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发文机关: | 吴忠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9 |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税函〔2021〕3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吴忠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医药零售、劳务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范围
此次随机抽查对象是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太阳山开发区的医药零售、劳务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重点行业。
二、随机抽查内容和形式
此次随机抽查工作主要对全市医药零售、劳务公司、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重点行业2018年至2020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及企业各类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整顿和规范。
三、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协调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吴忠市税务局成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曹 席 吴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继荣 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张永锋 吴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王晶晶 王海彦 张 军 文 亮 王 霞
李克琳 朱 勇 张 国 韩 鑫 费晓骥 刘仲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稽查局,杨继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时间及内容
(一)部署阶段(2021年3月5日至3月26日)
吴忠市税务局成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并确定各类随机抽查对象。
(二)自查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4月20日)
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分别在利通区税务局、青铜峡税务局、盐池县税务局、同心县税务局、红寺堡区税务局、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召开动员会,由市税务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各县(市、区)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通知抽查企业参会,统一告知企业自查内容和期限,辅导企业填写自查表、自查报告,最后收集所有抽查企业自查资料,于4月19日前报送至市局稽查局综合选案股。
(三)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5月10日至7月30日)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将名单在吴忠市税务局外网公示;领导小组要确保选案过程公开公平、检查取证合规合法、案件定性准确合理。
(四)分析总结阶段(2021年11月)
市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于2021年11月底前,将重点检查工作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形成《重点行业专项规范税务稽查建议书》,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反馈。
附件: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第一批随机抽查企业.xls
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