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12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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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宁党发〔2016〕21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建立“收过头税费”严肃查处和通报制度,坚决不踩“收过头税费”的红线,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实现组织收入“颗粒归仓”,全局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172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增收15818万元。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战略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十二项税收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税费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完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抓落实的成效。强化减税降费全过程管理。加强政策执行分析评估。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政策享受流程,简化政策享受手续,不断改进和推出便利服务新举措。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严督实导深查,找准问题,抓实整改,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2020年增值税以及地方六税两费政策效应明显,新增减降税费累计5994.16万元。

(四)推进权责清单编制规范管理。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组织编制县局、各分局(所)权责清单,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从统筹协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维护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出发,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为税务机关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提供指引和遵循。

(五)稳妥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积极落实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认真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有关要求,为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创造更好条件。组织开展了多轮留抵退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培训,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做好退税测算。为掌握留抵退税规模,提前摸底排查,经过全量筛选和案头分析,制定了一系列的一对一培训措施。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借助金融平台施行电子退库,以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大大提高了退税质效,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按照总局、区局要求,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同心县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建立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对涉及我局主办的相关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税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高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序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我局税务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启动重大法制审核程序数据10条,执法公示数据380条,执法全过程记录24条。

(二)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进户检查事项清单,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加大涉税违法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抽查比例,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接受人大及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加强执法风险预警提醒,针对突出问题、高风险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察。持续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业务实行事前风险预警、事中实时防御、事后风险处置和执法过错追究闭环管理。完善督察结果运用制度,有效发挥查纠促建、预防警示作用。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制定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信息,2020年已在各公示平台完成各项公开内容的公示工作。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做好纳税信用修复工作。以实名办税为基础,落实办税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强化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联动。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探索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要求。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税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以开展培训班、微信、“获得”宁夏税务服务平台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已组织5次线上直播培训、2次现场培训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下一步,同心县税务局结合税收实际工作情况,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突破口,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法治政府、依法治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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