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建设标准化中心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4-2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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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建设标准化中心机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1-ZC[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建设标准化中心机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的“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4)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1304)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席建东/0955-401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13楼1304号

联系方式:马悦/0951-8593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建东

电话:0955-40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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