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一刻钟办税圈”自助终端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一刻钟办税圈”自助终端项目
二.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NXCL(ZC)-2021-003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3.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一刻钟办税圈”自助终端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4采购预算:500.7万元。(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20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3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30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
联系人:高晓宇 联系人:尤 迪
电 话: 0951-5119083 电 话:18609501633
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