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税服务综合监控展示平台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9-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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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税服务综合监控展示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CZ202108312607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预算金额(元):9694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6946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

建设集办税服务厅运行、终端分析监控、音视频监控数据等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的市级纳税服务综合监控展示平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响应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资格要求: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原件)

②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609室(银川市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30号)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3.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30日9时3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3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30号       

    联系人:高晓宇                        

     电 话: 0951-5119083      

 

2021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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