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5:42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25条。一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基本信息6条;二是结合社会关注热点,紧紧围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83条;三是更新办税指南1条,发布通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等25条;四是更新权责清单1条,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5条;五是按上级要求公开预算决算1条,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条。

另一方面,通过“获得”平台、钉钉群、微信群、税企QQ群、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广泛宣传“214项全程网上办事”清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从多跑“马路”向多跑“网路”转变,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制作不动产交易政策、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视频各1部;发送优惠政策、暖心提示和退税通知等9类短信20860人次;制作各类印有税收政策的宣传品向纳税人发放,扩大政策宣传面,提高纳税人的参与积极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引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提高干部的信息公开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成立了由10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纳税人组成的税收志愿服务队,形成税务机关服务、涉税中介机构服务与税收志愿者服务互为补充的综合服务格局,全年开展“税收知识进校园”“税收政策进企业”“诚信纳税进社区”等活动6次,向2000余人次送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品,有效提高了税收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纳入绩效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审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部分成效,但与日益提高的群众信息需求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部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做的不到位,群众参与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较低。

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增强工作针对性。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

(二)强化工作有效性。通过制作各类新媒体宣传作品,改进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提高互动交流质量和群众参与度。依托电子平台,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

(三)促进工作长效性。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力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并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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