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0:47 来源: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回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增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

1.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主动公开领导简介2条、A级纳税人名单2条。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提高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发布欠税公告3条。

3.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2021年对646户个体工商户定额进行核定,发布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9条。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6年46号公告)第十二条要求,公开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一是保障渠道畅通。保证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的正常使用,持续升级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严格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登记、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及时、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19年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是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相连,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考评机关各部门的共性指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网站新媒体建设。按照宁夏区税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不设置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

 二是加强各宣传平台的维护管理。依托“获得”平台、微信QQ税企群、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详细解读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新冠疫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发展,对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做好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

二是动态更新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税务局主动公开目录体系,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引导做得还不够。二是宣传和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三是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监管不到位,审核流程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思想认识再提高。通过各项培训和学习,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让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是继续完善,进一步优化宣传和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微信QQ群、对外公开电话等途径的各项服务功能,及时回复和解答纳税人关于政策的疑问,利用好新闻媒体,对各项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

三是着重监管,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严格的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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