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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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贺兰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贺兰县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严格落实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1条、非正常户公告4欠税公告4、委托代征公告1条、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1条、人事任免1条,修改完善机构设置3条、领导简介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贺兰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审核机制,明确公开公文发布流程和各环节责任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利用“获得”平台开展各类培训,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巩固和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强化纳税人通过征纳互动平台、“获得”平台税小蜜机器人等网络端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贺兰县税务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无独立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季度绩效考核指标,按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维护,做好区局网站相关模块的维护工作,确保更新及时、严格审核、优先采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三是牢固树立舆情风险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设置舆情联络员,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推行期间没有发生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我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正提升。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内容不够规范,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形式有待创新。

(二)改进情况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贺兰县税务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培训,全面增强干部公开意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是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在“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下公开权责清单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信息,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指南编排体系内容、领导基层联系点、信息公开制度内容、办公时间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收集并发布各部门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配备专人负责,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快信息的保密审核及公开审核,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切实提升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同时,保障对外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三是丰富工作形式,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新闻媒体、政策宣传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新媒体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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