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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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全力打造智慧税务,持续推进便利化改革。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5026条,网站访问量达10841737人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28条、微博信息发布167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开展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培训4期。通过“获得”平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纳税指引等500余条,发布学习课件、辅导视频200余条,精准推送信息11800余条。公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70项。在宁夏数字政府网和“我的宁夏”APP打造税务功能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二是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确定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青铜峡市税务局为税收执法工作联系点,推进基层落实“三项制度”出经验、出亮点。发布宁夏税务23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全系统3500余户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对走逃失踪的非正常户纳税人发布欠税公告2期,涉及384户纳税人。

三是围绕税费政策实施深化政务公开。在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涉税热点问答159条,录制《税收连连看》税收宣传节目89期。加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建设,落实“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模式,确保12366热线成功归并至12345便民热线并正式运行。

四是围绕打牢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五轮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全力打造全新宁夏电子税务局,纳税人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网上申报率达到99.74%,“纸质资料零传递”“非接触式”办税成常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11件,均按《条例》规定期限进行答复,答复率100%。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规范全区税务系统发文公开属性审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督促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定期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新增“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两个栏目,打造“获得”服务平台2.0升级版。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覆盖面,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新增注册用户近5万户,累计达30万户。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条例》等内容学习,强化效能考核,深化政务公开;全系统有23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日常运行和总局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地市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个别重点栏目设置不规范;三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四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市县级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在市级网页增设“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栏目,在市县级网页增加“政府采购”及“政策法规”公开事项等信息;二是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完善法规库、机构概况等信息,规范各级信息公开指南。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栏目。新增“视频解读”专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督促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公开《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等七项法规性解释,定期公开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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