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8 15:57 来源:平罗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等要求,严格执行,落实好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以公开为常态持续增强平罗县税务局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平罗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办事全过程公开。2021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图片252,县局公告栏、电子滚动屏发布52条,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电子屏发布105条,通过平罗县融媒体中心、税企电子邮箱、纳税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务公告83条。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更新办事服务事项等信息,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情况,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质量,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与平罗县两办的沟通协调,对经过局领导审批的、可以对外宣传的税收工作、纳税服务措施、税收政策服务发展大局等方面的信息稿件,通过政务办公网及时报送两办。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政策法规人员的培训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三是严格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包括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分别在县局、各税务分局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告栏并及时更新相关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方面信息。二是严格按照平罗县政府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网相关信息。三是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整理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栏目配置。四是严格执行《对外税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必须填写《平罗县税务局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杜绝局内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以职务身份开设个人自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以平罗县税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组织开展系统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平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三是舆情风险应对意识有待加强。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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