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CSXQQSWJ-2021-07
招标编号:NXJR22-001CG/A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联系人信息: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婧 0951-5170096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号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仲佳荣 0951-8620680、15226283190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层
三、采购预算:22000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机关办公楼、新华西街办公楼及外围分局的政策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消防、监控、卫生保洁(耗材)、外墙清洗、化粪池疏通、消杀灭四害、绿化养护、停车秩序、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相关服务。 | 2200000.0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1项 | 预算合计 | 2200000.00元 |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
七、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详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单独提供后两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函仅提供身份证明;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同时对投标人进行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7日 至2022年0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00—17:00时到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层1015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报名。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至2022年01月14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层1015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通过后在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15: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8日15:00时
开标地点: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层1015室)。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招标公告期限:2022年01月07日 至2022年01月14日(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官网(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
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