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中卫市税务局在宁夏区税务局和中卫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中卫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市、县(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制定中卫市税务局2021年普法学习安排,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将学习覆盖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税收工作的能力。
2.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县税务局党委班子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述法内容,督促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严守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底线,坚决不碰“过头税费”的红线。进一步完善税费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地研判组织收入质量。强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认真稳妥做好社保费征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展共治格局。稳妥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退出后的征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费征管制度,做好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各项工作。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75.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入库税金38.5亿元,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21.2亿元,社保费收入32.9亿元。
2.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细化落实减税降费机制,加强培训宣传,强化教育辅导,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行提醒纠错机制,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创新推出“税小杞”“税小云”税宣IP形象,制作《中卫税务开讲吧》短视频、政策小课堂35期,点击量突破20万次。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进一步巩固拓展“机生机汇”统计核算体系,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账目算清算细算明白。强化分析监控,防范落实风险,加强监督检查,查不足,促整改,保落实,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7.66亿元,为3户煤电保供企业办理缓缴税费309万元,为327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款2607万元,减免社会保险费26511.11万元。办理出口退税5644万元,其中免抵调增值税2682万元。
3.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完善征管电子档案,规范委托代征管理,加强第三方涉税费信息采集和运用。扎实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完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推进成品油行业税收专项治理,持续加强欠税管理和风险应对,全年累计清缴欠税2.13亿元,查补入库税款2.7亿元,筑牢了税费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落实“1+1+5”制度机制,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建立两级互动和“三结合”分析机制,顺利承接了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4项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缴税费人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细化5个方面53项具体措施,积极推广大预审模式,建立“4+N”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一对一”网格化税收政策辅导、诉求响应、跟踪服务机制,以“点对点”提供政策定向推动、诉求定向回应、难题定向解答,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精细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市基层局均建成了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大力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实现90%以上涉税事项网上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本局制定的与上位法或上级文件已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全年共清理废止文件2份。继续做好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管理,对清单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税服务场所及时将告知承诺清单进行公示,并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内容全部放置于导税台资料区,方便纳税人学习使用。
(四)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
开展税务机关内部法律顾问选聘,发挥内部法律顾问与外聘法律顾问的配合作用,有序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鼓励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涉税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公职律师共参与修改、审核合同、协议36件;参与行政处罚事项审核工作1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次。外聘法律顾问共协助参与合同审核36件,办理咨询类案件5件,为执行类案件提供法律咨询1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年共对774户纳税人首次出现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拓展稽查“四室一包”功能,率先与宁夏区税务局联通稽查指挥平台。稽查共计立案检查18户,查补入库税费共计4640万元,移送公安6户。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累计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件。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同步推进。公布违法案件黑名单18户,媒体曝光3次。
2.优化和改进税务执法方式。一是精确执法。规范进户执法,执法人员入户检查着装上岗,党员亮身份、亮标准、亮品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各项制度,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精细服务。推行“说理式”执法。耐心细致为纳税人“号诊把脉”,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税收政策。在检查结束后,向纳税人出具涉税问题“体检报告”,服务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三是廉洁公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发放监督评议卡和调查走访,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等各项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
3.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健全线索摸排、举报、移送、督办机制,建立线索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定期抽查、跟踪监测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源头治理,探索日常监管、动态监控等制度机制,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扫黑案件未结案件的执行力度,2021年执行扫黑类案件2件,入库税款滞纳金共计2072.69万元。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自觉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2021年,共配合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对市税务局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审计1次,接受宁夏区税务局经济责任审计2次,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开展风险应对抽查工作,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加大对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执法事项的督察查处力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做好2021年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和修复工作,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分类标准,确定行政处罚信息类别,督促行政相对人尽快履行相应处罚义务,并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2021年共通知239户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加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纳税信用社会化运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普惠金融服务,拓展信息传递和融资渠道。全年为273户企业发放“税易贷”“云税贷”特色贷款1.44亿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持续完善缴税费人权利救济机制,通过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及时将缴税费人权利救济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日常工作中对缴税费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对缴税费人不理解的政策咨询类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对缴税费人反映的业务办理类纠纷通过调查核实给予耐心答复解释,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化。常态化推进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参与录制“以案说法”栏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制度,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增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中卫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一线部分执法人员还未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在“部门协同”“协税护税”上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中卫市税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宁夏区税务局和中卫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突破口,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法治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增进执法统一。
(二)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创新执法方式,更多运用说理式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违不罚”清单》。
(三)继续做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常态化学法普法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税收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从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上下功夫,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