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税务局“三严格三提升”,加强公车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 : 2022-05-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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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彭阳县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推行“三严格三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局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派遣审批,规范使用再提升。彭阳县税务局车辆使用实行派遣制,严格遵循“需求申请—双重审批—见单派遣—返回报告”的闭环管理模式,健全了车辆调度使用机制。同时,县局坚持以服务税收工作为原则、以坚持制度规范为准则,除各级有关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之外,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4条车辆派遣约束条款。一是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值班车辆,除各项紧急事务需用派遣车辆外,其它原则上不予派车。二是不同部门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出差或途径相同地点的情况,应根据人数合并派车。三是县局发票管理部门需到区、市税务局拉运各类发票时,可申请派遣公务车辆,不受人数限制。四是遇到紧急事项,在乘坐客运汽车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时,可申请派遣公务车辆。截至2022年4月底,彭阳县税务局累计发生公务用车69次,全部履行申请、审批等规定程序,并严格登记出车记录台账,车辆管理更加规范。

严格耗能核算,成本管控再提升。彭阳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专车专卡,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固原市内出差时,专管员对驾驶员加油过程进行全程参与,固原市外出差,如遇特殊情况燃油不足,驾驶人员向办公室专管员说明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通过公务卡进行临时加油。驾驶人员将加油小票签字后送专管员归档留存,“双向”化解公车运行风险,形成了“一车、一卡、一密码、一专人、双约束”的“四一+一双”管控措施,形成严密风险管控防线。建立了车辆运行费用登记台账,对燃油、维修、过路过桥、保险等各类运行费用,按照“当日发生、当日登记、当月核算”的工作要求,实行动态登记。坚持季度初第一次出车前由纪检和办公室人员联合对车辆行驶里程数进行现场登记,形成油耗核算基数,精准核算百公里油耗,按季度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监督。同时,为更加有效控制油耗,提升驾驶人员节约意识,专管员结合季节因素,计算油耗环比降幅,作为驾驶人员季度个人绩效绩效考核依据和车辆状况监测一手资料,让驾驶人员背指标、担责任、讲节约,把节能降耗落实在日常管理细节和车辆运行的每一公里上面。

严格驾驶管理,安全运行再提升。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方式,在县机关服务中心统一招标确定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修保养,车辆出现故障后,由维修公司出具故障鉴定报告及报价单,车辆专管员按照故障原因及报价单进行市场询价,与定点公司进行多次议价,确定最优维修方案和最低维修价格。车辆进厂修理期间,驾驶员全过程监督修理、检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维修人员提出意见,车辆维修结束后,驾驶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出厂手续。县域以外执行公务时突发故障,急需修理、更换零部件的,驾驶人员向专管员电话告知,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维修,返回后凭有效票据办理报销手续。在驾驶方面,要求驾驶人员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为驾驶人员制定4条驾驶准则,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一是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二是保管好车辆及与车辆运行有关的资料、维修工具等,负责车辆的年审、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三是坚持出车前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清洗、整理,严禁带故障出车。四是驾驶员要重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彭阳县税务局将安全驾驶作为驾驶人员考核主要依据,对于当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魏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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