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我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川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 自治区工商联、宁夏贸易促进委员会等19家单位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公开选任第一批专业人员加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第三方机制相关专业人员70名。
二、选任方式
本次选任采取管委会成员单位、行业协会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报的, 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
三、选任范围
具备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企业合规师等执业资格或法律、财务、生态环境、税务、金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工商管理、应急管理、 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专家学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人员等。
四、选任条件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所属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等规定;
(二)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本行业职业任职资格,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五)在本行业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六)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七)近三年内未受过与执业(工作)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八)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等情形;
(九)无其他不适宜进入名录库的情形。
五、选任标准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和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职务的人选。
六、选任程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按照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等程序组织实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工作。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 2022年8月 15日至2022年9月 15日。
(二)具体要求
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需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可编辑的 word版本和有签名盖章的扫描件 pdf版本;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pdf版本;
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寄送至自治区工商联(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人:郑国富 詹文婷
联系电话: 0951-6129705
电子邮箱: nxgslfphfl@163.com(宁夏工商联扶贫和法律首字母)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自治区政协办公楼自治区工商联407室
附件: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doc
2.选任说明.zip
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代章)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