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宁夏伟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平罗分所行政登记的公示

宁税行政登记公示〔2022〕13号

发布时间 : 2022-09-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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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宁夏伟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平罗分所(以下简称平罗分所)行政相对人于2022年8月26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平罗分所系宁夏伟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航总所,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赵永宏,住所:大武口区裕民南路15号(市政广场)]跨县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开设的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业务机构,独立经营场所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民族北街阳光城市花园北苑3号楼一单元。平罗分所,负责人赵永宏(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24784)是伟航总所股东,其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接受伟航总所统一管理,伟航总所对其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现场察验,平罗分所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材料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之规定,经系统监控查询和初审,平罗分所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现对其名称、负责人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于5工作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反映。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1号宁夏区税务局办公大楼808、807室。

电话:0951—5010699、504501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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