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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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税办发〔2022〕20号)、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税办发〔2022〕29号),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2022年全区税务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为确保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并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委员会(由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合并)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谋划全年税务系统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主任,坚持把全面推进税务系统政府法制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从组织领导方面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法治化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组织保障。

       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宪法及法律测试、以考促学、以案说法、疑难问题研讨等方式,对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在内的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法律素质,打造税收知识精通、法律知识全面的税收执法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坚持统筹协调,确保履职尽责,将税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渠道进行规范。坚持将税收法治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衡量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工作开展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委员会在2022年3月20日以《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集体学习安排的通知》(银综保税党委发〔2022〕13号)及《附件: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和第二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等的学习内容。强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各级部门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其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在2022年1-6月份已经重点安排开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积极落实《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全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宁税办发(2022)14号]要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每周一学”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组织干部积极参加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邀请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条例》等专题知识讲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税办函 〔2022〕26),《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银税办函〔2022〕15号)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及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落实“八五”普法推进税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全局税务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考试。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税收执法人员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积极承接宁夏区局、银川市局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干部开展民法典学习,积极参加宁夏区局、银川市局在《学习兴税》平台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知识测试,取得了很好成绩;并按照要求于5月30日前提前完成了《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民法典”考试科目,确保了“参考率”和“及格率”双百。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2022年上半年1-6月份主要参加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民法典专题》《宪法专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还参加了2022年度专题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知识、2022年度专题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2022年度专题考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识、2022年度专题考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等,截止2022年10月底,我局就已经提前全面完成了法宣在线平台的包含“四大支柱”的11类考试任务,达到了“参考率”和“及格率”100%。

       通过各种集中学习、线上线下学习、研讨交流会等学习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借助(法宣在线)银川市智慧普法、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优势,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形成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税务干部遵循的行为规范。

       (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通过张贴各类税收政策内容海报、定点投放税收政策宣传折页、现场讲解辅导等方式,普及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纳税人信用修复、实名办税业务优化提升、“非接触式”“不见面立即办”“线下+线上”双线宣传等,规划建设“马丽工作室综保分室”,紧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标抓好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大力优化办税体验,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等工作中,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经会议集体讨论,由局领导班子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做好会议记录。与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在做出重大决定事项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必须取得法律意见书。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坚持利用课件形式对相关岗位人员及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二是要求在税务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时通过宁夏十公示系统、办税服务厅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公示行政处罚2条、行政许可1013条,认定非正常户22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地查验全过程记录4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执法事项必须按照示范片标准规范拍摄100%上传。三是大力规范、精准监控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积极履行对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的内部监督工作职责,时时动态监管税务干部执法规范性,随时发现问题随时通报、纠错改正执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完成“首违不罚”不予处罚21户次。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考训结合,通过采取组织集中自学、线上线下模拟考试相结合等学习方式,提高新录用公务员考生的应试能力,2名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全部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鼓励2022年新录用的5名公务员积极备战未来一年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早计划、早准备,心中有数,循序渐进。五是全面开展对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我局管辖正常经营的纳税人缴费人4743户,2022年1-12月份共做出一般处罚2户,简易处罚75户。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不予处罚21户。经评查,能做到执法主体资格适格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明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证据基本完备确凿,处罚宽严适当得当,法律文书规范完整。

      (五)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手段持续强化

       一是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不断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对执法过错的事中纠错和事后考核追责,切实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上级部门以及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容忍、立行立改,常态化风险防控。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局内各部门积极报送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税收宣传政策视频等,被银川税务信息、宁夏区局内网外网等内部、外部媒体媒介采编采标采用。对外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更新领导简介、联系方式、部门预算、非正常户信息等,按照银川市局纳税服务宣传中心要求对公示的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进行实时整改。

      (六)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化解预防在先,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2022年我局未发生涉税诉讼、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强制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抓好落实。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全面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党组成员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推行“领导带头学”。抓住公职人员群体“绝大多数”,树立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在规避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对公职人员宣传培训,努力联系协调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人民法院庭审或直播。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优惠政策全落实,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三要着力建设税收法治基地,结合实际,将税收依法普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中的亮点痕迹化、可追溯化管理,逐步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快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步伐。

       根据税务总局党委统一部署,我们冲锋在一线,奋斗在前沿,进一步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实干脚步,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税务伟业。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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