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8 16:44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为目标,充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基本权利,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政务公开重点方向,关注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全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通过整理、编排、审核、校对等多个环节,确保信息公开无差错。同时,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基本信息予以及时更新和维护。2022年,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1条,1-10月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069条,11-12月受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228条,行政处罚事项498条,非正常户公告2条,欠税公告3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1条,委托代证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能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涉密信息均不得公开的原则,密切关注申请渠道畅通,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受理专项申请,加强源头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政府信息的管理,实行拟文部门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模式,政府信息运转呈现良好态势。在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对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有关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扩大对外宣传力度,依托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两权”公开专栏、咨询窗口等多个平台的运用,借助“税收宣传月”“便民春风行动”等平台,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发送短信等方式,充分发挥平台优势,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监督保障

由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内容的准确性、实效性、规范性予以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制度化,外部监督经常化,对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对外面向广大纳税人发放意见征求表,充分收集意见和建议,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岗位人员的培训覆盖面、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公开意识不到位;三是各公开渠道的及时性有所欠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2023年,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办公室、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法制股、税政一股、党建工作股等有具体公开任务的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

(二)提升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及时有效公开权责清单、政府采购、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一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方便公众查询;

(三)突出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有效性。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做好科学、准确的政策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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