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8 14:59 来源: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2022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主动公开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对照梳理《条例》及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逐条列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增强了登记台账的管理,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反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申办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部对外公布,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以“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各栏目进行检查更新。同时进一步开发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征纳沟通平台、直播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无独立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束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2年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美观;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栏目更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业务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三是抓住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继续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公开需求,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创新公开手段,强化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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