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9 16:19
浏览统计:
来源: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向中卫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投稿各类政策长图、税宣视频。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税务局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3条,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编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面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0件,后续将继续跟踪,做好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督办落实。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依托信息发布审查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宁夏区、中卫市税务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对外发布规程,及时维护更新县级局信息公开内容等。在宣传工作上,结合图解、短视频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改进宣传形式,力促信息内容接地气、入人心。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带头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回应有关关切。通过公开电话、局长信箱等方式,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咨询、意见建议及投诉,2022年暂未收到有关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改进优化;二是信息公开专职干部业务水平不足,新到岗人员缺乏应对处理复杂申请件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三是部分内容不够丰富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深入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更新最新内容,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岗位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答复准确高效;三是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宣传方式,丰富手段和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宣传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